国盛证券关于停止传统人民币资金业务
和对不合格账户采取限制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我公司在广大客户的理解与支持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已接近尾声。为合理使用系统资源,提高市场运行效率,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公司将于12月17日(星期一)起关闭传统人民币存取业务,现再次提醒尚未办理第三方存管和未办理存管银行签约手续的客户,请您务必抓紧时间,到开户营业部和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对逾期未办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一、停止传统人民币业务后注意事项:
1、停止的人民币业务范围包括原所有银行的传统银证转账通道、柜面资金存取、支票、汇票、内部转账等业务。
2、我公司为您提供了中国建设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七家银行的第三方存管服务,供您选择办理。
3、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将是您人民币资金划转的唯一途径。
4、我公司各营业部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一律停止使用,营业部将不再接受客户票据存款业务。
5、本公告仅指人民币业务,外币资金存取方式不变。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账户清理规定,2008年1月1日起,我公司将对剩余不合格账户限制证券买入、撤销上海指定交易及深圳转托管等业务。请尚未办理规范手续的不合账户客户尽快到开户营业部办理规范手续,对逾期未办理规范手续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三、营业部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国盛证券 营业部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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